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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360号)和渝教办〔20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加强烟花爆竹教育管理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通告要求,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实现“六个坚决防止”为着力点,确保学校师生度过一个喜庆、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工作安排
(一)结合学校实际制作通告、横幅,张贴在学校大门口、教师宿舍楼或张贴栏等醒目位置,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师生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烟花爆竹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劣质烟花爆竹产品。
(二)资产处、后勤处要加强对学校公用房屋的管理,禁止将学校公用房租赁给烟花爆竹的制作商、销售商用于烟花爆竹的生产、存放和销售。
(三)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和预防措施,强化师生(含离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大家自觉在禁放区外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
(四)2010年2月13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学校各值班职能部门要按学校安排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该时段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值班守护和应急处置工作。特别是2月13日22:00至2月14日2:00(除夕)等重点时段和重点、要害部位的重点管控。
(五)区域限制:以下三地作为可燃放烟花爆竹区:新校区灵湖广场,北家属区大门前区,南家属区13号楼靠恒大工地一侧,标识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区。按照《条例》规定,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老家属区(包括茶亭南路85号院)等其它范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品种: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爆竹类、组合烟花类,共368个品种。
(七)燃放限制: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燃放时按照说明,在指定区域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棚户区及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巷道、屋顶和城市阳台燃放。
2.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烟的烟花爆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等交通工具安全通行。
4.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0公斤的烟花爆竹。
三、组织领导
为抓好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成立201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三地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考核指标。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本部门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组长: 武金陵
成员:刘上海 陈 超 张 劲 康 钢
周 勋 江 鸣 李必勤 冯承劲
端才宝 曾德智 蒋 波 张 琪
洪 进 尹文专 芦克功 杨 桦
刘天赋
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小组。
(一)宣传组。
负责人:陈 超
成 员:张 劲 李必勤 冯承劲 尹文专
职责:负责制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制作各种安全燃放防护知识,负责将宣传资料张贴校园内。
(二)现场组。
负责人:康 钢 周 勋 端才宝 洪 进
曾德智 蒋 波 张 琪
成 员:刘天赋 芦克功 刘 厉 胡 翔
赵巧生 欧 翔
现场组分为新校区、南家属区和北家属区三个小组。
主要负责2010年除夕、正月初一和元宵节期间的现场巡逻工作,负责除夕、正月初一和元宵节烟花爆竹燃放情况汇报(向总负责人汇报,总负责人汇总信息后向市公安局汇报)。
新校区小组:周 勋 洪 进 张 琪 刘 厉
负责新校区校园除夕、正月初一和元宵节三个重点时间段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和巡逻工作,并将燃放情况向总负责人汇报。
南家属区:康 钢 曾德智 芦克功 刘天赋
负责南家属区除夕、正月初一和元宵节三个重点时间段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和巡逻工作,并将燃放情况向总负责人汇报。
北家属区:端才宝 蒋 波 杨 桦 欧 翔
负责北家属区除夕、正月初一和元宵节三个重点时间段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和巡逻工作,并将燃放情况向总负责人汇报。
(三)应急组。
负责人:刘上海
成 员:江 鸣
本工作方案中未安派具体任务的保卫处其他保卫干部,新校区值班干部和校卫队员,南、北家属区后勤物业保安组成。
根据学校保卫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做好防范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小组负责人要根据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时间段的负责人要切实到现场进行巡逻值勤。
(二)明确职责,统筹兼顾。各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具体责任,明确职责,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三)保持通讯畅通。全体工作人员和保卫处保卫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四)本工作方案中所涉及的干部在春节期间因私外出,须向总负责人汇报,并自己要协调人员顶替本人值守,征得总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重庆科技学院综治委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