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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校区教职工住宅缴纳购房款及签订购房协议的通知
关于新校区教职工住宅
缴纳购房款及签订购房协议的通知
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已进入施工阶段,按学校的统一部署,将于6月29日至7月3日组织新校区教职工住宅购房款的收缴及购房协议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缴款及签协议时间:
在职职工:6月29日——7月01日;(三天)
离退休职工:7月02日——7月03日。(两天)
每天工作时间: 09:00—12:00;13:30—16:30
二、缴款及签协议地点:
新校区 院系西楼G115
南、北校区 离退休处二楼
三、注意事项:
1.先交购房款,然后签订购房协议;
2.交购房款时,请出示报名费收据;
3.交完购房款后,请携带报名费收据、购房款收据及身份证,然后签署购房协议;
4.选购C6栋房屋的教职工,暂不缴费。
特此通知
新校区住宅建设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